离婚后,成了天后的私人男助理_第172章 姐,我想和林舟复婚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172章 姐,我想和林舟复婚 (第3/5页)

儿敢劳你大驾,说吧,什么事?”

    沈瑶有些尴尬,不过还是面带笑容:“姐,我也是昨天晚上听陈珏说起,才知道原来你是正宁的人,既然是你来了,这个代言我接了!”

    顿了顿,觉得自己这话说的太死,连忙补充道:

    “关于代言费,是公司要求加一倍的,不过姐你放心,我已经和公司说了,你们只需要加一半,三百万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这也是沈瑶权衡利弊之后的决定。

    原本她和正宁谈好的是两百万,但赵总要求加一倍,那就是四百万。

    沈瑶如果贸然答应了还是按两百万,那公司那边不好交代。

    所以她选择只加一半的价,三百万,这样正宁应该能接受,公司那边也能交代的过去。

    毕竟自己已经是二线里人气顶尖的了,要个三百万的代言费已经是看在陈嫣的面子上。

    沈瑶觉得,陈嫣肯定会很感谢自己的。

    试想区区三百万,上哪儿去请她这种级别的明星?

    然而,沈瑶并没有在陈嫣的面上看到惊喜和感激。

    只见陈嫣双手抱胸,神情淡然:

    “不用你为难了,我们昨天已经签了代言人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

    沈瑶一怔,下意识地问道:“是谁?”

    陈嫣语气平淡至极:“苏青梅。”

    “苏青梅?!”

    沈瑶睁大眼睛,脱口而出:“四百万?苏青梅能接受?”

    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