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陈桥到崖山_熙河前奏篇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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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熙河前奏篇 (第5/7页)

新法里倍受争议的一条法令!而它是专门为王韶量身定作的。

    打仗要钱!“市易法”其实就是“均输法”的加深加细,更上层楼的抓钱。在京城设置“市易务”这专门部门,第一任主持是三司判官‘吕氏家贼’吕嘉问。从内库里提100万贯钱作本钱。由政府接管京城内外各种物资买卖。具体作法是由市易务召募牙人(商人行会代表),由他们与各地来京做生意的商人商定货物价格。京城本地的商人,没本钱也可参与,用产业、金帛做抵押,向国家贷货经商。到期后归还货款,加上一二分不等的利息。

    公平的说:这条新法是王安石新法里最失败的一条。因它走了回头路,不仅打击了之前cao纵京城市场、哄抬物价的大商人,同时也把全国各地的商人赶尽杀绝…国家垄断天下一切买卖,这还有平民百姓的活路吗?之前一直活跃的大宋朝商市。在市易法实行后被沉重打击了。到后来,市易务召募的牙人主动辞职:为国家服务,我都破产了!您开恩允许我辞职好吗?

    说来这真是残酷,但放在军费筹措上就是条再好也没有的政策!

    王韶需要军费、需要钱,那是军队种田卖粮,自给自足所达不到的!为此他需要经商,需全国各地的买卖人到边疆上活动。那么就只能由国家之力去开拓。由国家拿出本钱,出专人负责,鼓励商人保护商人,去变出钱来。有了钱,就有了一切,就会形成条有机的运作链条——民间收财,变成军费,打赢战争,扩大国土,回笼资金…

    这才是王安石变法真正目的和手段,不然以大宋朝空前发达的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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