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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89 (第3/4页)
化学还有环境科学的知识,教室是在哈佛的科学中心。” “还有这个,Fuals of Neurosce,脑神经学,在美国,赚钱最多的医生就是脑神经医生了。” 卢安达也知道的不少。她来自亚利桑那州的一个贫困家庭,之所以选择哈佛,纯粹是为了以后找份高薪的体面工作的。 “Fuals of Neurosce在哪上的课?” 楚瑟也对脑神经学感兴趣,但是和这两位小伙伴比起来,她做的功课实在太少了。 卢安达开心道:“在Kresge Building,也就是哈佛医学院里面。” “那我一定要选这门课。” 楚瑟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。 卢安达又翻了翻手中的选课资料:“除了选修课之外,我们今年还需要选择一门辅修的语言,你们打算选修哪一门?” 珍妮道:“我会法语、西班牙语、意大利语和拉丁语,接下来我想选修德语,那你呢凯特?” “法语吧。” 楚瑟在语言方面是弱项,这也没办法,一般来说越往上学习,科目就分的越细。她在复旦本科阶段虽然选修过法语和日语,但是都没有去过这两个国家进修。等到研究生学普外科,博士细分到胸外以后,就几乎没有外语的用武之地了。 现在重生上大学,就可以将语言这一块短板补充起来了。将来如果游学法国日本,将会有很大裨益的。 就这样,经过了一周的考虑,楚瑟通识课选择了生命系统科学,选修课包括:疾病的话语、细菌的历史、公共健康与不平等、脑神经学等七个课程。辅修的语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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