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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269章  (第1/3页)
    “同时,清朝当时就已经掌握了多线条监察的精髓,对于地方和中央机关进行的监察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巡查、巡察、审计、财经审计、考核官员时任期检查和离任检查等等。”    【梦回检查组入驻,简直是噩梦月】    【原来自古以来,大家都是这么折腾基层的是吧?】    汉朝:我不是我没有!别胡说啊!    “针对监察事项,清朝还有专门的立法,包括《钦定台规》、《都察院则例》等,前者成文于乾隆年间,后者则算是前者的实施细则,规定了都察院的职责和监察的纪律要求。”    “清朝的监察立法,已经达到了封建时期监察立法的顶峰。”    “当然,立法达到了顶峰,但是皇帝的意愿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,正如秦始皇以法治国还会留下赵高,明知对方触犯法律但是保这些大臣的皇帝也并不少。”    “毕竟按照清朝当时的司法制度,死刑也要皇帝批准了才能执行。”    第154章    “在封建王朝,皇帝勾决死刑在后期已经成为了一个固定的模式。”    “当然,如果皇帝不干活,忙着求仙问道或者做木工之类的,内阁也不是不能代劳。”    “只是清朝皇帝还没有出现过这种奇葩。”    【所以果然是老朱家血脉的问题吧?】    【是不是日子过得太安逸,出生顺序决定一切,所以都没有上进心了?】    【那必须的,九龙夺嫡那种讨厌的兄弟上了我就没活路了的情况下,才能培养出喜欢工作热爱权力的帝王】    “清朝的中央司法机关也是根据明朝的机构模式,设立了刑部、大理寺和都察院三司。”    “一般说三司会审,说的就都是这三司,有时候会改个名字,但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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