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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一十四章 是我杀的结案吧 (第1/5页)
年长的女警拉住温理——时欢毕竟是江家的人。 她按了一下耳机,对监控室的人说:“热鸡蛋和饭盒。” 然后再对时欢道,“你要的东西很快就会送来,请你先配合回答我们的问题。时女士,现场没有监控也没有人证,你是自己唯一的证人,如果你不配合说清楚情况,不利的是你自己,你确定要用这个态度面对我们?” 时欢温声:“我没有不配合,是这位温警官太着急了,给了我想要的东西,你们好好问,我就好好说。” 女警:“那就从你怎么去的花房开始说吧。” “有一个服务生,以我母亲的名义,骗我到花房,我去了之后,宋薇就拿刀冲了出来,她嘴里喊着要杀了我,我一直躲避,然后被她逼进了花房,我们就在花房里展开了搏斗,我手臂的伤,还有她额头上的磕伤,都是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。” 女警快速做着笔录,继续问:“然后呢?” “过程中,我一直劝说她放下刀,我们好好聊聊,她原本都已经被我说动了,要放下刀了……” 审讯室里的警察,和监控室里的警察,听到这里,都敏感地眯起了眼睛。 女警谨慎地问:“接下来呢?那把刀又为什么会在你的手里?宋薇为什么会胸口中刀?是不是她放下刀之后你抢了刀把她反杀了?” 这个问题非常重要。 如果凶杀是发生在两人搏斗的过程中,那么时欢上了法庭,可能被判为误杀,甚至是自我防卫,可以打无罪辩护;如果宋薇已经放下刀,时欢再抢过刀杀她,那就是故意杀人! 可对于这个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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