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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二十二章 请求法院判死刑 (第3/4页)
续调查;二就是自己查。 显然,在这里,检察院是选择了后者。 按照审判长向乐知透露的,公诉方在开庭前一小时才提交了新证据,这种临时提交证据的做法很“鸡贼”,是为了打被告一个措手不及。 由此也能看出,那个在背后推波助澜想要尽快将时欢定罪的人,关系是用在检察院。 所以,此时此刻,公诉方,绝对不会放过时欢。 审判长问时欢:“被告有什么意见?” 时欢看向公诉方:“我要看你们的证据。” 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:“公诉方和被告方,可以开始质证了。” 公诉人颔首:“首先,请审判长、陪审员,允许我们当庭展示一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。” 审判长点头:“可以。” 公诉人首先展示了一张照片:“这把短刀,就是刺死宋薇的凶器,相信大家都看出来,这并不是市面上可以随便买到的普通刀具,这把刀的刀身上有凹槽,这种凹槽也叫血槽,作用是方便捅进人体之后快速拔出,也就是说,这就是一把专门用来行凶的特制刀具。” “我们根据这把刀,打掉了一个非法售卖管制刀具的地下团伙,据团伙成员交代,这把刀,他们是在十月三号,卖给了——时欢。” 时欢面色淡淡。 公诉人继续:“也就是说,这把刀,是时欢带去案发现场,她只是去参加一个婚宴,却就随身携带杀伤力这么强的凶器,很难相信她没有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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